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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联盟网址三亚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10-29 04:50浏览次数:645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息综合、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群众团体、离退休人员服务、信访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制订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负责拟订水网建设等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水务建设投资计划,承担统计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及省市级水务财政资金、预算内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指导水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重大水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权限负责水库、水闸、堤防及江河治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承担水务应急加固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工作。拟订地方性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水库干渠及农村水电工作。拟订水库干渠建设与改造规划,指导水库干渠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干渠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水库干渠管护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三)水资源水保法规科(节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并征收水资源费。组织指导全市及各区水量分配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参与水资源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监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指导全市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市县水事纠纷,组织水法宣传工作。

凤凰联盟网址三亚市水务局(图1)

  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区生产建设项目及市级园区水土保持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小流域建设。

  指导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农业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四)城乡水务科。拟定城市供水、污水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供水、污水治理发展规划; 指导监督城市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核定工作;指导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监督指导全市农村供水改革创新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安全监督科。组织编制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的预测预警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编制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在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期间的调度方案及应急水量的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运行考核。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防汛防风指挥系统工程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价格核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依法拟订全市有关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水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并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三)负责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水务工程招投标备案;水务工程开工备案;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

  (四)负责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市的水务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开发和保护工作。

  (五)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区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审查,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水管、水压),保障饮用水安全;指导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城区中水回用管理和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参与城区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组织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指导全市水务监察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费、设备的调拨和管理,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督,凤凰联盟入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十一)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或参与指导全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

  (十二)负责全市水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下属各单位水务队伍的建设。

  (十四)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价格核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与各区水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1型水库的管理,各区水务部门负责其他小型水库的管理。市水务局负责跨区域河流、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取水、年取水量超过1000万立方米的地表水取水许可,各区水务部门负责本区域(不含跨区域河流)河流、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且年取水量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地表水取水许可。市水务局负责跨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各区水务部门负责审批本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务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正科级8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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